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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九游会 (中国大陆) - 官方网站|陈光标不是完人,但绝不是罪人!——回应文德元、曾昕的指责

发布时间:2025-02-21 17:48:25    次浏览

陈光标的“冰桶秀”让自己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使这个高调的慈善家形象发生逆转。一生名节是否就此了了那要看他今后的行动和造化。无论何种动机理由,假的就是假的,这是他冰桶秀完败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潮水般的质疑批评、冷嘲热讽想必会让他清醒许多。可话又说回来了,文德元、曾昕的指责看似义正词严的指责是否妥当?我该如何对陈光标的行为来“定性”呢?首先,陈光标的“冰桶秀”,show的是自己,他只是有错之人而不是行恶之徒。他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也要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曾昕律师自己曾表示要“征集到与陈光标冰桶造假利害相关的受害者”,但不知曾昕律师口中的“受害者”是何种概念?是否和陈光标之间存在利益纠葛?是否存在利益上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在这方面,文德元和曾昕并未给出确切答案。其次,文德元和曾昕要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因模仿陈光标冰桶挑战行为而遭受身体损害的受害者,这就更是荒诞不经了。冰桶挑战绝非来自中国,也并非只有陈光标一人率先实践冰桶挑战。在此之前模仿者众多。如果这些模仿者出现健康状况问题,那这些“受害者”又该去找谁呢?显而易见,冰桶挑战的始作俑者和陈光标都不存在强制性行为要求他人来效仿,模仿者只要是自愿行为,那就必须自行承担后果,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而文德元和曾昕把模仿陈光标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转嫁给陈光标,于理于法都难称公道。第三,曾昕声称,陈光标的造假行为已经损害到了司法领域的诚信原则。但实际说穿了,他所谓的造假行为最大也不过是江湖术士自欺欺人的骗术而已,类似小把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他的表演就如同不实广告宣传一样,可以说是虚假,但绝不归类于实体上的“造假”,这在性质上是有本质区别的,况且,他的行为并不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一方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又何来“涉嫌欺诈”?这个咋咋呼呼的傻标子的确有错,他也在微博中表示了歉意。还是《甄嬛传》中人家菀常在说的实在,“杏花虽美,可结出的果子极酸”。标哥如果不那么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也许还真不会如此愚蠢。希望他汲取教训,继续做善事而不要继续做蠢事。同时奉劝某些专家学者们,不要再拿对付赵本山那套舆论把戏用在陈光标身上。陈光标不是完人,但绝不是罪人!